4月27日,新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决定:
免去赵敏祥的新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贺艳妍、周伟峰、张留涛、丁立新、樊宏涛、孙东岭、宋建超、陈春霞、柏青、王留涛、马小会、郭黎民、左宪海13人的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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