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9日电 (记者屈信明)记者从金融监管总局获悉:总局系统将保持对民营企业稳定有效的增量信贷供给,加大民营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支持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继续下大力气引导督促银行业保险业将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做实、做深、做精。
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搭建银企精准对接平台,充分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落实好无还本续贷政策,加强科技赋能普惠金融,切实提高民营企业融资满足度。用好“白名单”机制,打好房地产各项融资工具的“组合拳”,满足包括民营房企在内的各类房地产企业不同环节、不同阶段的合理融资需求。丰富保险产品体系,稳步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工作,加强和完善对民营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在金融业市场准入方面,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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