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布了新一轮货币政策及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旨在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消费升级、稳定外贸发展,为广大市民和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若您和您的企业有相关需求,欢迎自行向各大银行机构对接,抓住政策机遇,开启发展新篇章!
5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一揽子金融政策支持稳市场稳预期”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潘功胜行长发布了数量型政策、价格型政策、结构型政策等三类十项一揽子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01 数量型政策措施(降准)
①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由之前的6.6%降至6.1%,预计将向市场提供长期流动性约1万亿元,加大中长期流动性供给,降低银行负债成本,保持市场流动性充裕。
②完善存款准备金制度,阶段性将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存款准备金率,从目前的5%调降为0%,有效增强对汽车消费、设备更新投资等领域的信贷供给能力。降准是应对外部冲击、扩大内需、降低银行负债成本的重要措施。取消存款准备金率后,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心增强,可推出更多金融产品满足消费者购车、设备更新等需求,也有利于汽车经销商融资。
02 价格型政策措施(降息)
①下调政策利率。下调公开市场7天逆回购操作利率0.1个百分点,从1.5%调降至1.4%,预计将带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同步下行约0.1个百分点,并通过利率自律机制引导商业银行调整存款利率。
②降低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利率。下调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利率0.25个百分点,各类专项结构性工具利率、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从1.75%降至1.5%,抵押补充贷款(PSL)利率从2.25%降至2%。
③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首套房利率由2.85%降至2.6%,其他期限利率同步调整。预计每年节省利息支出超过200亿元。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8日起,将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03 结构型政策措施(再贷款)
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遵循“金融机构独立放贷、台账管理、人民银行事后报销、总量限额,相关部门明确用途、随机抽查”的运行机制,每个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都有明确的发放对象(特定金融机构)和支持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支持的领域或行业范围)。目前主要依托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产业基础,运用金融部门现有统计制度或建立专门台账,明确贷款支持的领域或行业范围。
①设立5000亿元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教育等服务消费重点领域和养老产业的金融支持,年利率1.5%,政策执行至2027年末。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5家城商行。
②增加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3000亿元,由目前5000亿元增至8000亿元,持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年利率定为1.5%,政策执行至额度用完。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
③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3000亿元,总额度将达3万亿元,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扩大对涉农、小微,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投放,年利率定为1.5%,属于长期性工具,由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管理。发放对象为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郑州限额使用完毕后,争取从全省调剂。
④将5000亿元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3000亿元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额度合并使用,总额度8000亿元。
⑤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用于购买科技创新债券,为科创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低成本、长期限的科创债券融资提供支持。目前有近1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过3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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