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河南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部门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
并要求河南省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省属医疗卫生单位,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在诊断为确诊病例前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负担,省财政视情况给予补助。
据悉,1月27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将此前针对确诊病人建立的综合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卫生健康委诊疗指南明确的疑似病人,免除疑似病人个人负担。同时,明确异地就医医保支付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
1月28日下午,国家医保局召开局党组会议。会上强调,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高疫情救治保障政策的执行效率,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大河客户端 记者 魏浩)
责任编辑: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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