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慈善总会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募捐倡议书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正向全国蔓延。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20年大年初一,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1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作出重要批示。1月26日,民政部发出《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1月25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面进入抗击疫情的紧急状态,全力做好防控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我市的工作部署,广泛地动员我市慈善力量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新郑市慈善总会向全市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发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倡议,呼吁全市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积极地参与到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用实际行动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捐赠方式
捐赠户名:新郑市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00000020372630021012 (汇款时请注明“用于疫情防控捐赠”,捐款后请凭农商银行缴款凭证到市慈善总会换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地 址:新郑市中华路南段219号(市民政局南一楼)
捐赠电话:0371—69902200
二、接受疫情防控物资
N95医用防护口罩(符合GB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符合YY0469-2011);一次性医用口罩(符合GB19083-2010);防护服(符合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技术要求》);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以及医用帽、医用连体防护服、隔离衣、防冲击眼罩、护目镜/防护面屏、手术衣、长筒胶鞋/防水、防污染鞋套、防污染靴套、一次性圆帽等物资;经医疗系统认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物资。
三、捐赠用途
根据《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实际情况,接收的款物原则上由新郑市慈善总会与疫情防控有关部门结合并统一调配使用;同时,为有意愿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捐赠的爱心集体和个人提供帮助,疫情防控结束后,如有剩余款物,将用于我市“安老、抚孤、助残、济困、助医、助学”等慈善救助活动。
四、信息公开
新郑市慈善总会承诺,所募集的款物将全部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工作。具体接收和使用情况,将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及新郑市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新郑市慈善总会
2020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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