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依法对王某某(男,40岁,家住亚星城市山水小区,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已隔离收治)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经初步侦查——
1月22日20时左右,王某某的妻妹饶某(武汉籍)一家四口自驾车来郑,到王某某家中住宿一晚,并于23日上午10时离开前往山西。
在王某某及家人与饶某家人接触时,未采取防护。1月26日晚,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询问王某某家中有无去过湖北、接触疫区人员,王某某故意隐瞒了其妻妹一家来过他家的实情。
1月30日接山西协查通知,反馈王某某的妻妹目前已确诊,现在山西运城隔离治疗。随即,社区人员又前往王某某家中,再次询问情况时,王某某才承认其妻妹确实在他家住过。
1月28日王某某骑车至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1月31日乘私家车再次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2月4日确诊。其故意隐瞒湖北亲戚来他家的实情,并与多人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
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现王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负责。
责任编辑:秦龙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本网或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郑政府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郑政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主办: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
版权所有: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豫ICP备05015077号-1
版网站标识码:4101840001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