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15时,新郑市解放路东方国际社区大门口,五名全副武装的公安民警正拿着桨叶、电池、喇叭、摄像镜头组装无人机设备。几分钟后,随着“嗡嗡”的轰鸣声响起,无人机腾空而起,在两名民警的遥控操作下,无人机按照预订的线路开始“巡航”。
“我是社区民警林小翠,非常感谢大家对新烟街派出所工作的大力支持。现在我们正在利用无人机进行防疫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宣传,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为了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大家遵守秩序,保持安全距离,配合防疫人员做好扫码、登记、测体温等工作······”民警林小翠手持对讲机,通过无线电传输到无人机挂载的高音喇叭,向社区的居民进行宣传。
社区居民听到窗外来音,纷纷来到阳台仔细聆听反诈骗常识,一张张充满笑容的面孔在春风的吹拂下成了小区“靓丽”的风景线。
随后,无人机宣传活动又来到了解放路花悦城,新烟大街仁和家园进行宣传。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新郑市公安局根据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特通过无人机、宣传页、条幅、微信群等媒介在全市进行防诈骗宣传。旨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市民防范、鉴别诈骗手段的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杜绝市民的财产安全受到损失。(郑报全媒体记者 杨宜锦 通讯员 王建伟 文/图)
责任编辑:秦龙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本网或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郑政府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郑政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主办: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
版权所有: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豫ICP备05015077号-1
版网站标识码:4101840001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