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要闻 正文
    新郑市政府800万福利消费券等你来抢 今日上午11时开抢
    来源:新郑市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0-04-11 09:15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能,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受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新郑市人民政府将向社会发放800万元普购电子消费券。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电子消费券一期发放类型为普购券,通过支付宝App共计发放800万元,4月11日上午11点整开抢。


        1.怎么发?

    通过支付宝App总发放金额为800万,4月11日11点整准时发放,抢完为止,有效期到4月20日,过期由政府收回。在新郑人员(包括域外来新郑人员)均有资格领取。

        2.从哪领?

    支付宝首页进入专区,或支付宝搜索“新郑”点击“新郑消费券”链接,进入领取页面,领取消费券券包,领取后会自动存入支付宝卡包,使用时可以从卡包内调取。

        3.如何用?

    共发放20万个券包:每个券包总价值40元,其中,5元券2张,消费满18元时可使用一张;10元券1张,消费满38元时可使用一张;20元券1张,消费满68元时可使用一张。

    普购消费券适用于在新郑市域内有线下店铺,且支持“支付宝”支付的实体商家;商家结算时,每笔订单仅允许使用一张消费券,商家如有消费券适用疑问,可与支付宝联系(联系电话:95188-1)。

        4.注意啥?

    消费券包自领用之日起,有效期到4月20日24:00,过期作废,剩余的消费券额度将被政府收回。

    消费者先领先得,所有消费者在消费券发放期内仅能领取一次,领完为止;对于同时拥有“新郑消费券”和“郑州消费券”的消费者,“新郑消费券”与“郑州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优先使用优惠金额高的消费券,当优惠金额相同时优先使用距离有效期近的消费券。

        5.温馨提示:

    此次电子消费券发放是我市扩消费、稳增长的又一项惠民举措,诚意满满、实惠满满。请大家借鉴“双十一”商品抢购经验,“拼手速、拼网速”,拿出“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信念,拿起手机打开支付宝APP,及时领、快速领,先领先得、先得先用。

    责任编辑:秦龙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请您注意: 中国新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本网或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郑政府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郑政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