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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一盔一带”
来源:新郑市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0-06-02 08:20  

近日,市交巡警大队联合爱心企业中国人保新郑支公司开展“一盔一带”公益联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组织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切实配齐用好安全头盔、安全带。有奖知识竞答环节,既提高了市民交通安全知识储备,同时又宣传引导了市民对“一盔一带”相关规定的认识。

6月1日是“一盔一带”实施第一天,大家的佩戴情况如何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在中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记者看到,执勤交警对未戴头盔的人员进行现场提醒并宣传,告知他们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并提醒市民及时佩戴头盔,也有一些电动车骑乘人员已经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头盔进行行使。

在中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市交巡警大队特意设置了宣传岗对过往市民及车辆进行宣传引导,对汽车司机安全带佩戴情况进行监督,并在车身上张贴宣传标识,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因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

据了解,市交巡警大队对未遵守“一盔一带”相关规定的驾乘人员处罚如下:驾车司机未佩戴安全带记2分、罚款50元。副驾驶未佩戴安全带罚款50元,后排乘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带罚款10元。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记2分、罚款50元,乘车人未佩戴头盔罚款50元。

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为了自身安全,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新郑融媒记者:黛 玉 豪 杰)

责任编辑: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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