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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下发文件:鼓励创建夜经济集聚示范区
    来源:大河客户端  时间:2020-06-04 08:38  

    6月2日,郑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做好为民造福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围绕“六稳”“六保”,聚焦稳岗位、保就业、惠民生,出台十个方面具体措施,以期着力解决当前民生突出问题。

    每个县(市、区)、开发区要合理布局1到2个“夜品、夜购、夜赏、夜游、夜健”夜经济集聚示范区,打造1到2个消费聚集力强、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的特色商业街区。

    夜市丨鼓励创建夜经济集聚示范区 设立市集和特色跳蚤市场

    打造“夜郑州”,创建“不夜城”。《意见》提出,开展“醉美·夜郑州”系列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创新服务业态,增加服务品种和服务项目,进一步促进社会消费。

    每个县(市、区)、开发区要合理布局1到2个“夜品、夜购、夜赏、夜游、夜健”夜经济集聚示范区,举办1-3项夜间经济主题活动。开展县(市、区)、开发区夜经济活动评选,郑州市财政对前三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

    围绕便民、惠民、利民目标,积极构建“十五分钟”便民消费圈。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明确规划布点,落实管理措施,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闲置土地,按照定时间、定地点、定业态、定费用、定管理的原则,设立市集和特色跳蚤市场。

    街区丨规划建设一批有地域特色的特色街区

    郑州将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活动,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意见》提出,结合“一环十纵十横”及支小路综合改造,在条件具备的街道,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有地域特色、风格各异、规范有序的特色街区。

    每个县(市、区)、开发区要打造1到2个消费聚集力强、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的特色商业街区,优先为创业人员安排商铺,优先为新增就业人员的企业提供支持。要强化县(市、区)、开发区主体责任,杜绝“一放了之”,将街区交由私人和企业经营。

    根据《意见》,对年营业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且安排就业人数分别达到1000人、3000人、5000人以上的特色商业街区,按照市、县两级财政7:3比例,给予乡(镇、街道办)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责任编辑: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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