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要闻 正文
    我市入选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县
    来源:文广新局  时间:2011-08-17 22:16  
      本网讯:近日,从省药监局获悉,我市被确定为河南省首批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县。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把药品安全作为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基础工程”来抓,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初步构建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形成了政府领导、药监为主、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四位一体”药品监管网络,监管成果丰硕。全市连续七年没有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药品市场秩序稳定,社会公众药品安全满意度持续提升。
      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时间为3年。在此期间,我市将按照《河南省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工作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做好创建规划,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监管和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据悉,我省确定的试点县(市)共7个,其余6县(市)为登封市、巩义市、舞钢市、汤阴县、浚县、遂平县。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请您注意: 中国新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本网或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郑政府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郑政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