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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拟向退役老兵发补助
    来源:郑州日报  时间:2011-09-14 08:13  
      本网讯:为退役老兵送去温暖,让晚年生活多一份保障。近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将为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目前人员登记和身份核查认定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根据规定,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不包括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另外,考虑到明年新增人员,此次登记核查的年龄为195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退伍时为农村籍,现为非农业户口的退役士兵,在申请此项生活补助时,还需提供不享受退休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登记时间截至9月15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乡镇办、管委会民政所进行登记。申请通过后,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的标准,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

    责任编辑:王文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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