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要闻 正文
    我市荣获“河南省优秀金融生态县(市)”称号
    来源:金融办  时间:2011-11-03 08:10  
      本网讯:今年3月份开始,在省政府统一安排下,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行政服务环境”、“经济信用环境”、“金融运行质量”、“金融运行安全环境”四大项和“金融债权维护”、“人均生产总值水平”、“征信系统建设情况”等14个指标,对全省108个县(市)进行评审,最终评出“优秀金融生态县(市)21个,我市位列其中。
      获得“省优秀金融生态县(市)”称号的县(市)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人民银行将优先安排各类再贷款,增加再贴现额度;在核销和剥离呆账贷款时,省级金融机构优先考虑和剥离当地金融机构的呆账贷款;金融机构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对大客户、优质客户将实行利率优惠;省级金融机构将把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结果作为地区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金融监管部门将实行分类监管,按优对待;引导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时向当地适度倾斜,对当地新增设的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将优先给予审批;证监部门对当地的辅导备案公司将加大扶持力度,优先推动企业上市等。

    责任编辑:王文翠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请您注意: 中国新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本网或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郑政府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郑政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