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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项工程”兴办残疾人事业
    来源:中原网  时间:2012-03-26 19:21  
      本网讯: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让社会各界群众舒心地“享福”,而对于残疾人群体来讲则需要更多关爱,兴办更多福祉。近日,记者获悉,今年我市将重点实施“一个中心”+“七项工程”服务辖区广大残疾人群众,增强残疾人群体的社会幸福感。
      长期以来,我市把“民生幸福”摆在社会发展首位,对残疾人事业发展“情有独钟”:举办残疾人就业培训活动、免费发放轮椅、培训优秀的康复协调员……从各方面入手,为残疾人群众提供生活、工作中的便利和帮助。我市被列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市之后,各项社会事业围绕这一“圆点”展开,残疾人社会事业同样如此。
      所谓“一个中心”即完善残疾人服务中心的各项服务功能,使其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服务残疾人的作用。“七项工程”包括:
      残疾人助行工程。利用三年时间投资200余万元为辖区有轮椅需求的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为有安装假肢需要的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进一步推动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的工作。
      残疾人康复工程。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继续完善残疾人康复站(室)的康复器材,培训一批高素质康复协调员,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使残疾人在家门口就能得到基本的康复训练。
      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全面启动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合作,对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免费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
      “阳光家园”工程。采取政府投资和民办公助等方式,开展重度残疾人、智力以及精神病残疾人集中托养或居家安养工作。
      助学工程。对接受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助学补助;对考取大专以上的残疾人考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3000元资助,鼓励残疾人接受更高层次教育。
      残疾人基本生活及医疗保障工程。继续为“三无”残疾人提供补助,每人每月补助300元;继续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成果;继续对贫困重度精神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积极开展心理疏导服务,降低精神疾病发生率。
      助残志愿工程。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使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与此同时,广泛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社区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青年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等助残志愿行动,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王文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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