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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高速公路客车时速不得超90公里
    来源:文广新局  时间:2012-12-25 08:00  
      本网讯:今年以来,因客车超速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河南高速交警昨日发布《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对大型客车限制车速的公告》,即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大型客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90公里每小时(原限速标准低于90公里每小时的路段仍执行原限速标准)。
      随着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车流量持续增加,现有大型客车限速100公里以下的标准已不能保障安全通行的需要,因超速引发的大型客车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经过综合研判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当前全省高速公路通行形势,客车的最佳行驶速度应在时速90公里以下。
      河南高速交警还将采取以下行为确保道路行车安全:智能监控,省界拦截,超速50%以上一律吊销驾驶证。充分利用卡口系统报警功能,派专人值守卡口系统报警终端,现场拦截查处违法车辆。凡是照片清晰、能够确定驾驶员身份的,一律对驾驶员进行处理,凡能够确定驾驶员身份的,一律不得以处罚车辆所有人或其他人员的方式规避记分或作吊销驾驶证处罚。对于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一律对驾驶员罚款记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除依法进行处罚外,一律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专人负责,路警联动,深入排查高速公路危险点段。对单幅双向通行、施工便道通行或改变车流的施工路段安全保通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施工路段未按规定设置限速标志、减速设施的,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全面消除高速公路通行隐患。
      同时,高速交警再次提醒,降雪、结冰天气下,行驶在高速公路的小型客车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大型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大雾能见度低于100米时,时速不得高于40公里;能见度低于50米时,时速不得高于20公里,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责任编辑:王文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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