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新郑市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郑州县(市)首家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正式成立并运行,对税务基层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温度、化解涉税争议矛盾意义重大。政治方向“领航”
成立郑州市县域级税务机关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构建税务部门多元纠纷解决体系的重要一环,是实现“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市、区)局、矛盾就地化解”为民初心的生动体现。
制度保障“护航”
为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切实提升服务质效,该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新郑市税务局涉税争议调解工作规程》《新郑市税务局涉税争议分析研判工作制度》《新郑市税务局涉税争议调解工作流程》,释明调解中心成立目的、依据、人员,调解原则、范围、流程等内容,并于挂牌日起颁布实施。
公职律师“助航”
调解中心设立于新郑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服务团队以公职律师为主,由具有“三师”证书、精通业务的税务骨干以及第三方法律顾问组成。力在以专业、免费的涉税法律咨询服务、组织调解涉税费争议,推动争议化解,建立“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为当事人解决涉税矛盾。
创新方式“续航”
该调解中心根据税务总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要求设立,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运用到解决涉税争议当中,始终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确保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矛盾前,具有探索性、创新性、实践性。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方式,在基层设立“枫桥税务分局”,确保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对重大争议事件开展专题磋商会,互通信息、分析商讨、联手化解,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气,切实提升税收治理法治化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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