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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郑全力推进“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
    来源:新郑市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3-12-25 08:59  

    “门诊慢特病”是医保部门为减轻部分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经济负担而实行的一项特殊政策,12月20日,记者从新郑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了关于“门诊慢特病”的最新医保政策。

    据悉,目前郑州市“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包括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和重特大门诊特定药品三类。共有32种门诊规定病种、46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和215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特定药品。城镇职工三类报销比例均为85%,城乡居民分别为70%、80%和80%,其中透析病种报销比例职工与居民均为85%。

    “新郑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自2021年取消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申报体检环节,并于2022年实行门诊慢特病申报、鉴定全程网办。在郑州统筹区内住院的就医人员,可向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病历申报;在郑州市统筹区外就医的参保人员需持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到新郑市医保中心扫描上传申报。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鉴定通过后可享受相应门诊报销待遇,报销不设起付标准,享受病种最多两种。住院治疗期间不能重复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郑州市医疗保障局新郑分局职工医保待遇科科长李伟介绍说。

    新郑市参保人员省内就医不需办理异地备案,可享受高血压等15种门诊规定病种和114种门诊特定药品直接结算。在省外就医的,办理过异地备案手续后,可实现15种门诊规定病种直接结算。为方便全国各地参保群众就医,我市相继开通新郑市公立医院、华信民生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为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医院。

    为保障新郑市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医疗保障局还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人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时,切实做好享受待遇人身份核实工作,并留存代取药人的身份信息,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并为群众提供贴心的政策宣传和就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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