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晚,市委书记马宏伟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带队对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夜查。他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锚定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多措并举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治理,推动各项防治措施落地见效。
马宏伟先后来到新田360广场新郑新壹城店周边夜市、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门、北门夜市摊位,详细了解各个摊位日常经营、瓶装燃气使用和油烟露天排放等情况。马宏伟指出,餐饮油烟是影响空气质量和居民生活的污染源之一,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向商户耐心宣讲相关法规政策,督促各餐饮经营者规范安装、正确使用并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装置,减少夜市摊位油烟露天排放;要坚持文明规范引导,持续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大力纠治地摊经济无序摆卖带来的堵塞交通、噪音扰民、油烟污染等问题,实现城市“烟火气”与“清新空气”和谐共存。
马宏伟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担当,紧盯重点领域,注重靶向施策,建立健全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实时掌握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大气污染问题。要加强宣传引导,凝聚防治共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态势,筑牢大气污染防治防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本网或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郑政府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郑政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主办: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
版权所有: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豫ICP备05015077号-1
版网站标识码:4101840001
豫公网安备 4101840200016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