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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郑市202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来源: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2021-06-21 17:44  

    经中共新郑市委编委批准、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新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初中教师9名:物理专业。

    2.小学教师60名:语文、数学、学前教育3个专业各20名。

    二、招聘范围

    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二)学历条件

    报考初中物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条件

    报考初中要求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报考学前教育要求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语文、体育、音乐、美术、播音与主持。

    (四)教师资格条件

    报考初中物理教师,应具有相应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物理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应具有相应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条件

    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条件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正在处分期内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应不低于本学科拟招聘名额5:1的比例,低于5:1比例时,经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为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学科招聘名额,核减的招聘名额调剂至其它学科。

    (二)所有学科均需进行笔试,笔试满分成绩为100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时事政治、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初中物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面试以讲课的形式进行;学前教育面试以“讲课﹢实际技能操作”的形式进行,其中讲课占40分,实际技能操作占60分。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新郑市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个人自我防护。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6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新郑市教育局(新郑市中兴路与中华路交叉口西南角华夏国际商务中心一楼新郑市教育局综合服务中心)。

    4.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需提前下载、填写《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1份(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后需本人手填并签名),两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后注明报考学科、报名编号、姓名等信息),并携带以下材料:

    2021年毕业生需携带:(1)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2)简历,(3)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证明和就业协议书原件,(4)毕业证原件,(5)教师资格证原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019、2020年毕业生需携带:(1)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3)就业报到证原件(或人事代理相关手续),(4)教师资格证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需现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加分条件和审核要求详见附件1。

    以上材料涉及证件类均需原件和1套复印件,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5.考试费用:招聘统一免费。

    6.其他要求: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

    2021年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公示笔试成绩和领取试讲证时间

    2021年7月5日,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考生领取《试讲证》的时间。

    4.领取试讲证

    入围面试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试讲证》。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详见《试讲证》。

    2.试讲内容:现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材。试讲题目是由两次随机抽号来确定。如:报考初中物理,从初中段所学全部物理课本中随机抽取一道试讲题目。抽题目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抽取课本册数;第二次抽取该册的某一课时为试讲题目。学前教育实际技能操作内容详见《试讲证》。

    3.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成绩现场公布。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学科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所形成的缺失名额,按该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察聘用及待遇

    依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学科空缺名额,按该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教师最低任教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任教期限内不允许调动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工资待遇(含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由新郑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委编办、人社局、纪委监察委、教育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凡参与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招聘单位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三)市纪委监察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组织实施。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2696819/62693462(工作时间内拨打)

    监督电话:0371—62696569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附件1:关于笔试加分的条件和审核要求

    附件2: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



    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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